戶縣學生資助管理辦法
戶縣學生資助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十八大辦人民滿意教育和中央、省、市有關學生資助工作文件精神,建立完善的全縣幼兒園、中小學及大學學生資助管理體系,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讓戶縣所有學生上得起學,進一步促進教育公平,構建和諧社會,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全縣幼兒園、中小學及大學學生資助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統一管理、部門分工、分級負責的工作機制。
第三條 資助對象為全縣具有合法辦學資質的幼兒園、義務段學校、高(職)中段學校具有戶縣學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和具有戶縣戶籍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大學生。
第四條 資助管理范圍為國家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學生資助項目、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公民個人的學生資助項目。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成立由縣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教育工作的副縣長任副組長,縣教育、財政、民政、農業(扶貧)、計生、審計、監察、工會、婦聯、殘聯等部門主要領導為成員的學生資助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全縣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在縣教育局設
戶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有資助項目的部門負責該項業務的同志兼職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工作,中心主任由教育局局長兼任,負責日常工作。
第六條 縣學生資助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一)領導全縣學生資助工作,促進該項事業的健康發展。
(二)制定和完善學生資助工作管理制度和辦法。
(三)確定資助范圍,審批資助方案。
(四)倡導全社會積極投入學生資助事業。
第七條 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職責
(一)具體負責有關學生資助政策的宣傳及全縣貧困學生資助專項經費的籌措、管理和發放工作。
(二)協調監督相關部門學生資助工作的申請審批情況。
(三)建立健全資助工作檔案資料,組織資助工作,定期檢查各學校學生資助資金的使用情況。
(四)負責向縣學生資助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全縣學生資助工作開展情況。
(五)負責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及公民個人資助捐贈的協調與管理。
(六)具體負責實施全縣學前教育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費補助管理工作;義務段“營養改善計劃”(蛋奶工程)及家庭經濟困難寄宿學生生活費補助管理工作;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的國家助學金及免學費資助管理工作;全縣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管理及相關貸后管理工作;全縣大學新生及其他類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協調、統籌工作。